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0-07-07 浏览次数:258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的委托,就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
1.2招标编号:HNDM20200630
1.3招标内容:纸、笔等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
1.4预算金额:6万元/年。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6服务期限:叁年。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内容。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2.4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7 月 8 日至2020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路政和花园D区西门。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3.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本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壹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信阳市浉河区信应路龙祥酒店四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与宁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6-39011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915916346
监督部门:信阳市烟草公司潢川县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376-3901179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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