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团50000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3005次
一、 招标条件
十团50000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并已到位,招标人为新疆新牧联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产后,年存栏优质母猪可达3000头,出栏育肥猪50000头;
工程总投资16162.50万元;
2.2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3333.5㎡(约合500亩),计容面积62604.64㎡,总建筑面积62604.64㎡,其中养殖区包括:猪舍建筑面积为58403㎡、生物处理站2178.00㎡、下猪房建筑面积为216.00㎡;生活区包括:办公室建筑面积784.00㎡、宿舍建筑面积544.00㎡、值班室建筑面积116.2㎡、配电室建筑面积146.56㎡、卫生间建筑面积216.88㎡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2.3招标范围:十团50000头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含设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实现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功能所发生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2)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 3) 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4) 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售后服务;5)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气象、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投产验收、达产达标、移交,实现初步设计批复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2)[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第2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2)[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
第3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本单位在职人员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进疆备案册;④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后附联合体协议模板)。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20年07月03日 10时30分 至 2020年07月09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四楼426室)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上午11:00整
2.开标地点: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四楼426室)
六、其他说明
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资质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
3.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申请人业绩:施工: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
设计: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设计合同。
6.施工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业绩(牵头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附担任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前述设计或施工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8.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牧联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11501室
联系人:何福华
电话:135110396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256号天合大厦4楼426室
联系人:周工、李工
电话:0991-3193923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技术支持:郑州铁哥们网络 备案号:豫ICP备12003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