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项目(二次)补充公告
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318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项目发布补充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项目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8日
2、本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9日
3、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公告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及《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内网》
三、补充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3.5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服务能力的承诺,并提供承诺书(统一格式见附件);”
现添加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
无违法违规等记录声明承诺书格式
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我公司为符合贵厂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而且我公司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运营行为。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金叶大道666号
联系人:畅女士
电 话:0374-2569589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韩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邮箱:hndm998829@126.com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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