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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3030次

  受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HNDM-2020-0101。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公告第3.2项:“3.2各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查询有无不良记录。”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3.采用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接受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应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1项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现变更为: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纸质投标文件和相关证件的递交要求”
现变更为:投标人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封套上写明”项删除;
6、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人代表可为外聘人员,但必须是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开标时提供入库信息表及入库信息网上截图)专家4人;(1人经济,3人技术)。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2项。
现变更为:投标人不需要提供U盘 ;
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4项”,删除;
9、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项:“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现变更为: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10、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项。
现变更为:所有投标人不出席开标现场;
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中“2.2.2”。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中“2.2.3”,删除;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3招标文件的修改中“2.3.1”。
现变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3招标文件的修改中“2.3.2”,删除;
1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开标中“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准时参加”。
现变更为: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
1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现变更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7、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5.7。
现变更为:异议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时,应填写附表十(附表十一),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8、投标报价评审第2.2.2项:“房屋建筑一般为97%或96%,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现变更为:房屋建筑为95%或94%。
1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现变更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项目经理业绩得分高者优先;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也相等的,企业业绩得分高者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任何一项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标得分。
(1)按本章第2.2.2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含中间步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改)(孟工注意这块怎么调);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5 评标委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的;
(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存在标的物、价格、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出具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0、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室(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注: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939330003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393-2065178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