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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25 浏览次数:3594次

 

 
一.招标条件:
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NDM-2020-01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记·观园一期(EPC模式)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住宅楼10幢(6#、7#、8#、13#、14#、15#、19#、20#、21#、22#)、幼儿园一幢、商业楼五幢(S-1、S-2、S-7、S-8、S-9)及周边地下车库;
3.建设地点:濮阳县106国道以东,建设路以北;
4.投资金额:约3.75亿;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设计周期:150日历天,施工:120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保修期;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且提供详细的总平面设计图,日照分析图,效果图,鸟瞰图,户型单页图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主体、建筑安装、管道、给排水、景观绿化、人防、消防相关配套等)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政策性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监理,确保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合格;
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全过程监理;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近一年(或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截图);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近半年(或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截图);
3.施工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①设计业绩: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②施工业绩: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8.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和濮阳县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9.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最多可同时承担三项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且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提供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近一年(或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截图);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日计算);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工程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类似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和濮阳县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yggzy.com)》上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招标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4.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第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的投标保金额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注:本项目接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939330003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393-2065178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