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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入库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0-04-24 浏览次数:247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入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入库项目;
1.2项目编号:HNDM20200407;
1.3项目简要说明:洛宁县公安局所有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装饰等)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拟招入围洛宁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合作单位2家;
1.4服务期限:三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2020年4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0年4月24日
3.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017室 
3.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韩玲(组长)、姚琳、张龙治(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洛宁县城区鑫博大名车修理厂、优惠率为:2%
洛宁县恒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优惠率为:2%
五、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六、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八、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6231920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9-69936566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