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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2647次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物资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3、项目编号:2020-GKCG-04001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6、采购预算:约82万元
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8、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9、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业主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
5、提供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5月07日10时00分,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2、领取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下同):2020年05月07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凤麟
电话:1335398270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