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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小家属院等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7 浏览次数:2962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小家属院等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小家属院等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31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2388977.49元(含暂估价285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工程概况:本次改造共涉及新小家属院、工行家属院、乡镇企业局家属院、邮政局家属院、工行家属院(邮电街)、晶玻家属院、丝绸厂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二中公寓9个老旧小区及老旧小区二期绿化工程。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涉及:雨污分流、道路改造、门窗修缮、非机动车充电棚、大门改造、路灯、绿化、监控设施、分类垃圾桶、休闲广场、健身广场、健身器材、停车位、私搭乱建拆除等。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小家属院等

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小家属院等

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工程监理

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4、一标段工期要求:90日历天;二标段工期控制目标:随施工合同工期

5、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8、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和社保:(1)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2)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

6、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7、其他要求: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7日17:00时至2020年4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文件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同时取得CA 密钥。(详见 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 《办理 CA 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方式:投标人登陆会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清单制作手册》等)。

4、售价:免费下载电子文档。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二标段:¥2500元(贰仟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9:30前;

4)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3185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39576

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3184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39575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须知:

1、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只须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选择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1)根据《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不需要投标人(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3)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密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人: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686387

   址:新郑市新华路293号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093265112    0371-55679799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发布人: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