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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2019 年河南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康店镇于沟村红薯粉条加工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2710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 2019 年河南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康店镇于沟村

红薯粉条加工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其它资金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工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9-147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5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3月1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响应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巩义市康店镇伊洛河路39号南侧 850000元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任丽娜、刘安平、康庆端(业主代表)
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85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定标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242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先生 高先生  
电    话:15136251262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