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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大吨位水罐车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9-12-16 浏览次数:2731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大吨位水罐车

项目基本情况
1.1预算金额:1200000元 
1.2最高限价:1200000 元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 
1.7谈判内容:消防车 1 辆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9-13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6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五、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响应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 消防车 1 辆 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通江四路16号 1185000元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牛晓丽  任传星  陈振文(业主代表)
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为1703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定标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兴东路 109 号
联系人:陈振文
联系电话:0371-856671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系人:高斌  
电话:15136251262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 85 号
电话:0371-64389803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