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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烟草光照培养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2539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烟草光照培养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烟草光照培养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烟草光照培养架项目。
2.2 招标编号:HNDM20191016
2.3 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烟草光照培养架
2.4 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须符合货物所属行业;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同类货物供货或项目合同;
3.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4 提供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 
3.5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1222室)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业绩证明材料: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同类货物供货或项目合同(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5.3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招标人定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号郑州烟草研究院A301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郑州烟草研究院网(www.ztri.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 监督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41580019XK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马女士  高女士
电话:0371-67672218    0371-676729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袁宝利 刘佳       
电话:0371-55679968
电子邮箱:dmgs7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