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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9 浏览次数:4617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已经由郑发改投资【2019】307号、郑发改设计函【20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北邻绿叶路(规划路),东邻天山路(规划路),南侧为广场绿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元,总建筑面积17260.6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系统、视频研判系统、无线通讯系统、数据语音网络系统、信息化会议系统、执法办案中心系统、信访接待中心系统及相关配套建设。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按照用户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类似业绩;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名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21日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6015房间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21日,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B区第十七开标室。
5.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4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投标文件菜单。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一份(U 盘介质)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密封,一并递交,以作备用。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说明: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生产路4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66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5679799  18538208836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