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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里村安置区一期A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4 浏览次数:4274次

 1、招标条件 

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五里村安置区一期A区新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潢建招(2019)010号
2.2项目地点:项目安置区位于发展大道南侧、玉兰路北侧、黄国路东侧、宁西南路西侧。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41659.8752万元,含监理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571.99万元。规划建设总面积约190926.7㎡;1#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27964.53 ㎡;2#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4801.30 ㎡;3#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3882.57 ㎡,;4#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3466.68 ㎡;5#楼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4523.41 ㎡;6#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2907.58 ㎡;7#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8799.88 ㎡;8#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3797.54 ㎡;9#楼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2034.22 ㎡;10#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9804.46 ㎡;11#楼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6836.29 ㎡;12#楼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1168.44 ㎡;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6915.71㎡(含2#、3#、4#、6#、8#、10#楼等部分主楼地下建筑面积),本子项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0939.72㎡;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51160 ㎡;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里村安置区一期A区新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潢川县商务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里村安置区一期A区新建工程监理。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质    量:
第一标段: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达到合格标准;所有楼栋争创省市优良工程;
第二标段: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工   期:
第一标段施工工期:63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2018年05月至今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至少12个月(含)的养老保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打印时间:公告发布之后;要求直接网页打印】
3.5.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完整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用报告。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外省企业参与本项目前需提供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文件或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结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8年05月至今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至少12个月(含)的养老保险。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合同(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6信誉要求:
3.6.1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授权委托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打印时间:公告发布之后;要求直接网页打印】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完整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用报告。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施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8年05月以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个月(含)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18年05月以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个月(含)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不提供原件,需提供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查询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3)项目经理须到场并出具: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需具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2018年05月以来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个月(含)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4)(2016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5)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第二标段监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8年05月以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个月(含)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18年05月以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个月(含)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到场并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人防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年05月以来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含)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开具的项目总监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05月以来在本单位至少缴纳12(含)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社保证明和社保局现场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7)2016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8)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注:1.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不提供原件,需提供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查询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整理胶装成册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相关网页查询结果需彩色打印;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1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主任 
电话:0376-3918336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258号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话:0371-55679792、1563927282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监督单位:潢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39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