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16 浏览次数:3051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濮阳县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采购人为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濮阳县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
2.2采购内容:4000W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2.3采购编号:PXC[2019]054-河南大明GK第001号
2.4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3000台,预算金额1230.00万元;
第二标段:5000台,预算金额2050.00万元;
第三标段:5750台,预算金额2357.50万元
第四标段:5750台,预算金额2357.50万元
第五标段:5750台,预算金额2357.50万元
第六标段:5750台,预算金额2357.5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农户自筹,其中70%财政资金和30%用户自付。用户自付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收取,若因资金收取不到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交货安装期:2019年 7 月 31 日之前全部到货并 安装调试完毕,中标单位负责宣传、推广、装卸、安装、调试及运维售后管理服务,若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由其他进度快的中标单位进行推广安装。
2.9质保期:6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 3 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需是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有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
3.7 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等相关内容。(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8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需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产品具备2016年9月1日以来的具备资质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原件或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9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应提供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统标准认证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10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和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12本次招标除接受安装委托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以中标先后顺序为准,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
5.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第二标段: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第三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第四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第五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第六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保证金分配需要投标人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后,按照《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网上保证金系统使用须知”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的办理也可以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CA证书在线申请)进行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濮阳县红旗路东段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0393-33292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513919955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人
附:招标文件(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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