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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郑市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日期:2019-03-13 浏览次数:2853次

 一、招标条件:

中国共产党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郑市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郑市廉政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36
2.3建设地点:新郑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近一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以上(含)的社保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以上(含)的社保证明。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评标现场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提供,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1月(含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8)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信用信息:由投标单位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外省企业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可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4.3报名时间:2019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20 日17时止。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9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20 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17636 
开户行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011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500元/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4 月 3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   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121075
地    址:新郑市中兴路新郑市纪委监委办公楼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093265112   0371-55679799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