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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儿童医院同视机及同视机摄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07 浏览次数:1773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儿童医院同视机及同视机摄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儿童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儿童医院同视机及同视机摄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招 标 人:郑州儿童医院
2.3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七日内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采购要求: 
设备名称 设备配置要求及用途、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备注
同视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二章要求 1 用于眼科
同视机
摄像系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二章要求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3.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3.6具有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包号产品,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所投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3.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承诺(4)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5)相应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所投包号产品,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所投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07日- 2018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6.3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9日09时30分;
8.2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郑州儿童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农业东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南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57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褚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