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菩提路区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3#楼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6 浏览次数:2979次
招标编号:镇资建【2018】GK-161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菩提路区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已由镇发改城镇【2018】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菩提路区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3#楼工程。
2.2 项目概况:镇平县菩提路区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3#楼工程位于菩提路东侧,中山街北侧,雪枫路南侧,位于项目拆迁区域范围内。3#楼工程规划建设为1栋地下两层、地上27层的商住楼,总建筑面积21588.89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工期:7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6 财务状况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7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4.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报名。
4.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4.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4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4.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4.3.6 财务状况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4.3.7 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仅作为报名时使用,资格是否通过,以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最终审验为准。注:报名除资质证书外须出具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款项名称及招标编号(名称过长可简写);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报名单位属无效报名。
4.4.2 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024029200027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4.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妥善保管票据,报名时提供原件)。
4.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ndmnyfgs@126.com)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09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事项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7-83866772
招标人:镇平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9638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51366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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