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8-11-22 浏览次数:2809次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建设 PPP 项目已由以召政文 [2018]14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建设 PPP 项目。
2.2采购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18014。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0529.1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655.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4873.8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和宿舍楼,以及项目周边的公共道路和南侧的公共游园。
教学楼为 4 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物高度为 18.8 米,建筑面积为 9855.97 平方米,主要用于教学、办公、理论研究等。
宿舍楼为 9 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物高度为 40 米,建筑面积为 15799.3 平方米,主要用于师生餐厅、学员宿舍、会议中心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5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 。
3.2项目总投资:17624.9 万元项目资本金4406.2万元,政府指定出资方代表以货币方式持股10%。
3.3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0529.13㎡。
3.4项目地点: 位于漯河市召陵区,项目选址位于秀水河路以南,鸿图路以东,玉山路以西,滦河路以北。
3.5运作模式:BOT。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7、8、9月)的相关材料(非盈利性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财务能力: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资金实力证明: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以2015、2016、2017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融资能力证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授信证明或其他银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金额不低于1.4亿元。以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授信或相关证明为准;
4.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提供书面声明;
4.4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7、8、9月)的相关材料(非盈利性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打印的网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7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参)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 11月 23日08时00分至2018年 11月29日17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12月14日08时30分整(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请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电子申请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资格预审申请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嫩江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8.4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党校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
邮 编:462000
联 系 人:李强
电 话:136039506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639562947 0371-55679799
监督部门: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5-26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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