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机场高速以东、郑万高铁以西、十二路以南、十五路以北)绿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 浏览次数:2452次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DMDL】3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机场高速以东、郑万高铁以西、十二路以南、十五路以北)绿化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机场高速以东、郑万高铁以西、十二路以南、十五路以北,绿化总面积约20.6万㎡。
2.2 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高铁两侧(机场高速以东、郑万高铁以西、十二路以南、十五路以北)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苗木及设备采购、施工及绿化养护期等全过程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景观绿化建设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回填或外运,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植栽,园路、铺装,给排水,景观照明,景观小品,导视系统,公厕、管理用房配套等相关设施。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前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绿化养护等级达到滨河国际新城园林绿化二级养护标准。
2.5绿化养护期:含在EPC总承包费用中的1年免费养护期+3年有偿养护期。
2.6质保期: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施工资格: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①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的可不提供)】;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8年1月至今,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各负责人在符合招标公告3.3.1条款的条件下可以兼任)
3.3.3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2018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投标人具有 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5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
3.4.2施工业绩: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单个合同绿化面积5万㎡及以上的已完工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3.4.1、3.4.2中设计施工类总合同中绿化专项工程达到上述标准也予认可)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盈利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函)
3.6.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相关主体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1、3.5、3.6、3.7条款要求。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4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10.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405号
联系人:朱国桢
电 话: 0371-6331709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韩梦姣 张领涛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E-mail: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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