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18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6 浏览次数:2049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濮阳县2018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濮阳县2018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县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
2.3采购内容: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碳晶电暖器、碳纤维电暖器
2.4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 1910.38万元
第一标段:411.50万元;
第二标段: 214.08万元;
第三标段: 214.08万元;
第四标段:214.08万元;
第五标段: 214.08万元;
第六标段:214.08万元;
第七标段:214.08万元;
第八标段:214.40万元
2.5采购编号:PXC-[2018]-GK160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9质保期:第一标段:10年,第二至八标段:3年。
2.10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 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823台;
第二标段:碳晶电暖器2676台
第三标段:碳晶电暖器2676台;
第四标段:碳晶电暖器2676台
第五标段:碳晶电暖器2676台;
第六标段:碳晶电暖器2676台
第七标段:碳纤维电暖器2676台;
第八标段:碳纤维电暖器2680台
注: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可投一个标段,相同品牌产品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相同品牌的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经审计合格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不需要提供),2018年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产品必须具有国家CCC认证证书或具有国家认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6第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设备生产商,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产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准时完成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第二至第八标段: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取暖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产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准时完成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 月29日至2018 年11 月2日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
5.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元),第二标段至第八标段:叁万元整(¥3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濮阳县红旗路东段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185393790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513919955
传 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人
附:濮阳县2018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uiles/2018102616403930.doc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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