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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3 浏览次数:2460次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已由豫水计【2018】1号文和豫财农【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
(二)采购编号:鹿采购[2018]0832号 
(三)项目概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晋沟河治理范围为任集试量乡界(桩号8+600)段至辛集唐集乡界(桩号21+800),长13.2千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26.4千米(其中生活区岸坡整治长度6.6千米、生产区岸坡整治长度19.8千米);新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生产桥8座。
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晋沟河鹿郸界(桩号0+000)至任集试量乡界(8+600),长8.6千米。岸坡整治17.2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8.6千米,生产区护岸8.6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2座、重建涵闸1座,新建涵闸3座。
(四)总 投 资:3677.648万元;其中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1813.823万元;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1863.825万元。
(五)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八)标段划分:共划分为8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标段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第1标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一标段:河道疏浚长2.8km(桩号8+600至11+400),岸坡整治长5.6km,重建生产桥2座,新建砼管护道路0.5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2标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二标段:河道疏浚长4.1km(桩号11+400至15+500),岸坡整治长8.2km,重建生产桥2座;新建砼管护道路0.8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3标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三标段:河道疏浚长2.3km (桩号15+500至17+800),岸坡整治长4.6km ,新建节制闸1座,重建生产桥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4标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四标段:河道疏浚长4.0km (桩号17+800至21+800),岸坡整治长8.0km ,重建生产桥3座,新建砼管护道路0.7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5标段 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一标段:河道疏浚长1.8km(桩号0+000至1+800),岸坡整治长3.6km ,新建穿堤涵2座,堤防整修3.6km ,新建砼管护道路1.1km 、泥结碎石路0.7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6标段 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二标段:河道疏浚长1.8km (桩号1+800至3+600),岸坡整治长3.6km,重建生产桥1座,新建砼管护道路1.8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7标段 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三标段:河道疏浚长3.4km(桩号3+600至7+000)、岸坡整治长6.8km,重建生产桥1座、重建穿堤涵1座、新建涵闸1座,堤防整修6.8km ,新建泥结碎石路3.4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8标段 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四标段:河道疏浚长1.6km(桩号7+000至8+600),岸坡整治长3.2km,堤防整修0.34千米,新建砼管护道路1.4km 、泥结碎石路0.2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至少与投标人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六)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河道(流)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七)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八)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上述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中的人员;(下载全国水利企业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十一)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详细查询内容并打印页面,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十二)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二)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三)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CA密钥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四)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 系 人:汲艳
电    话:0394-722313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马丽
电    话:18337143659 
八、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7223210
鹿邑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4-7223167
                                                  
                           2018年09月03日
 
 
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注意事项:
*投标人/供应商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深圳CA驱动和签章驱动是鹿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招标文件发生变更的,投标人/供应商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谨慎使用“重新报名”功能。点击“重新报名”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已缴纳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投标人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1.更换网络环境,如使用手机热点等;
2.携带个人电脑,使用交易中心网络上传。
投标单位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评标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1.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2.CA有效期。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须携带CA秘钥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未携带CA秘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环节, 需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61.163.183.123:8081/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深圳CA驱动和签章驱动是鹿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组件下载栏目——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 相关链接
5.1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lyggzyjy.org.cn/bslc/15538.jhtml
5.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lyggzyjy.org.cn/bslc/15544.jhtml
5.3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链接地址:
http://www.lyggzyjy.org.cn/zlxz/17274.jhtml
5.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4.15.8.38下载链接地址:http://www.lyggzyjy.org.cn/zlxz/1674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