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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2507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8-223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162309084.75元
2.3 服务期限:三年;
2.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5服务范围及内容: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三年(含建设、运营、维保期),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2.5.1平台硬件建设内容:(1)服务器设备(2)网络设备(3)存储设备(4)安全设备等设备购置及安装建设、维护服务;
2.5.2平台软件建设:系统和应用软件购置、安装、建设、调试费、培训等
2.5.3防盗终端建设:防盗终端购置、安装、建设、调试费、培训等
2.5.4安装工程
2.5.5平台系统集成(包括平台软硬件安装和集成)建设及培训
2.5.6终端场地建设
2.5.7评测、整改等服务、培训费等
2.5.8运营商专线建设(包括三条400M传输专线和一条100M互联网专线、NB-IOT网络租用费)
2.6维保期:3年
3.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满足4.1或4.2要求即可)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4.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营业资格,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满足4.1.2.1、4.1.2.2、4.1.2.3规定,满足其中一条规定要求即可)
4.1.2.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的相关材料;
4.1.2.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上级集团公司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和投标人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上级集团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的相关材料即可;
4.1.2.3投标人为其自然人的:提供任一银行的资金证明即可,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的个税或免税证明等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人缴纳社保材料)的相关材料;
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1.6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4.2.1投标人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硬件购置及运维服务能力,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满足4.2.2.1、4.2.2.2、4.2.2.3规定,其中一条规定要求即可)
4.2.2.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的相关材料;
4.2.2.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上级集团公司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和投标人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上级集团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的相关材料即可;
4.2.2.3投标人为其自然人的:提供任一银行的资金证明即可,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的个税或免税证明等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人缴纳社保材料)的相关材料;
4.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6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2.7投标人提供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营业资格的郑州市(或河南省)移动运营商的技术支持协议(投标人可以与同一移动运营商(含郑州市或河南省)签署技术支持协议);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五十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包含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24日至2018年08月31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如邮购须另付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或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其他组织提供)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据实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含其他组织)(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截图(自然人提供个人信用截图即可)(8)技术支持协议(如有)。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安局综合办公楼5楼会议室。(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西南角)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开标信息
7.1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安局综合办公楼5楼会议室。(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西南角)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62075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蔡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E-mail: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