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0 浏览次数:208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就洛阳伊滨区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提升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滨采购【2018】7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129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了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为洛阳伊滨区五个镇卫生院配齐急救车、彩超、DR、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同时按照需求配置其他急需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五官科及外科医疗设备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1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 2 一、基本要求
1、设备名称: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
2、设备用途说明:作数字化X射线摄影诊断使用
3、设备主要构成:
3.1平板探测器
3.2 X射线管
3.3高压发生器
3.4摄影机架
3.5滤线栅
3.6图像采集处理系统
二、技术参数
4.1平板探测器
4.1.1探测器成像介质:非晶硅;尺寸14″×17″
4.1.2探测器TFT成像板结构:非拼接TFT整板
4.1.3探测器像素尺寸:≤140um
4.1.4动态范围:≥14bit
4.1.5图像预览时间:≤3.5s
4.1.6最大极限空间分辨率:≥3.4Lp/mm,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4.2 X射线管
4.2.1焦点功率:≥50KW
4.2.2阳极热容量:≥230kHu
4.2.3球管阳极旋转速度:≥2700转/分钟
4.2.4双焦点:0.6mm(小焦点)/ 1.2mm(大焦点)
4.3高压发生器
★4.3.1 类型:高频高压发生器,功率:≥50kW,最大mAs:≥630mAs,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4.3.2 输入电源:380V 50HZ 三相电源
4.3.3 输出电压:40~150kV
4.3.4 最大摄影mA:≥630mA
4.3.5 具有器官程序摄影(APR)功能,摄影程序数量≥590种
4.3.6 最大加载时间:≥6s
4.3.7具备曝光参数单元化菜单。
4.4 摄影机架
4.4.1床面长*宽≥2000mm*800mm;床面高≤700mm
4.4.2 球管立柱FID升降距离≥1200mm
4.4.3 球管立柱SID移动范围:1000~1800mm
4.4.4 X射线管组件绕横臂转动范围不小于180°
4.4.5 病人支承床承重≥130kg
4.4.6立式摄影架:探测器升降行程≥1000mm
4.4.7 可拓展实现自动跟踪功能
★4.4.8提供机架注册证或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4.5 滤线栅
4.5.1 栅格比:≥10:1
4.5.2 栅密度:≥80Lp/cm
4.6 图像采集处理系统
4.6.1 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专业图像工作站
4.6.2 配置:Intel CPU主频≥3.5GHz、内存容量≥4G、硬盘容量≥500G
4.6.3 工作站显示器≥21″液晶显示器
4.6.4全中文操作界面
4.6.5 DICOM3.0接口
4.7图像采集处理软件功能:
4.7.1 图像采集工作站具有如下图像处理功能
4.7.2 打印胶片上可显示摄影曝光kV、mA、mAs等设置条件
4.7.3 病人图像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查询,并可自定义查询方式
4.7.4 图像采集工作站和图像诊断工作站均应支持分格打印输出
4.7.5 支持无损压缩的高速传输;支持在线解压
4.7.6 工作站具备3D摆位示意图
4.7.7 支持DICOM 3.0最新版,包括支持DICOM 打印、支持DICOM 存档、支持DICOM 网络传输、支持DICOM WORKLIST
4.7.8 不同患者图像可打印在同一张胶片上
★4.8.1为保证整机兼容性和匹配性,机架、平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整机配套使用,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配套设施:1、防护设施,符合国家验收标准;2、医用稳压器;3、双槽相机。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生厂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6月其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七、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18:3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0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李村镇顾龙线洛阳伊滨区管委会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1359203168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邮 箱:dmlyf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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