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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8-08-10 浏览次数:205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汝阳县宏丰粮食仓库、汝阳县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委托,就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结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DM2018073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汝阳县粮食仓库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及日期。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3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8月10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2109开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张波、马涛、赵景波。  
五、定标日期:2018年8月10日
六、成交信息 
成 交 人: 汝阳县城关镇智信电脑店
公司地址: 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金凤凰楼下
成 交 价: 84000.00(大写:捌万肆仟元整)
工程质量:设备满足采购单位需要,质量符合豫粮文[2018]72号《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3年,三年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天数)
七、代理服务费:1000 元。
八、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汝阳县宏丰粮食仓库、汝阳县蔡店粮油经营中心
地址:汝阳县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1387056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邮   箱:dmlyfgs@126.com
十三、附谈判文件uiles/2018081015321044.bak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