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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215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汝阳县宏丰粮食仓库、汝阳县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委托,就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宏丰粮食仓库、蔡店粮油经营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M2018073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85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汝阳县粮食仓库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 1 无线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1台 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传真,鼓粉分离A3
2 电脑 1台 I5/8G/1T/2G/21.5
汝阳县宏丰粮食仓库 1 办公电脑 2台 I5/8G/1T/2G/21.6
2 打印机 2台 2-3张/分
3 无线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1台 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传真,鼓粉分离A3
4 监控显示器 1台 65寸
5 3匹变频柜机 1台 制冷量7200,制热量9100
6 办公椅 3把
7 货柜 5个 2米*1.8米
8 结算柜台 1个 5.5米*0.6米
9 4人休息室沙发、茶几 各1个
10 存货防潮板 52平方米
汝阳县蔡店粮油经营中心 1 货架、办公桌、沙发、柜台
2 电脑 1台 I5/8G/1T/2G/21.5
3 复印打印机 1台 打印、复印、扫描
4 无线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1台 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传真,鼓粉分离A3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注: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2109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09时00分。
十、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2109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汝阳县瑞丰粮食仓库、汝阳县宏丰粮食仓库、汝阳县蔡店粮油经营中心
地址:汝阳县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13870566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邮   箱:dmlyfgs@126.com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