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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31 浏览次数:242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十一路海关西侧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修及保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的法人企业;
3.2至少提供一份2014年10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业绩;
3.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4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人员至少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7 月31日至 2018 年 08 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持:(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4)至少提供一份2014年10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中央空调维修保养业绩(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书、(6)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十一路海关西侧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78369099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褚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